《溫州市工業企業環保行政許可規范管理改革方案》印發!
發布時間:2019-11-28 編輯:綠世界
為徹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,根據《溫州市改革創新容錯免責辦法(試行)》(溫委辦發〔2016〕107號)精神,對工作中認真履職、執政為民、擔當盡責,但未達到預期效果或存在過錯失誤的工作人員,按照改革創新容錯免責相應條款免于處分。
本方案由溫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。
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9月19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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